荷帆東來(九) 是敵?是友?

上回提到鄭成功在一六六二年收復台灣,驅逐荷蘭人。這一段耳熟能詳的事蹟相信大家曾在歷史課上學習過。然而,這一事蹟雖使鄭成功千古留名,但對當時的清廷、荷蘭人和澳門葡人來說卻有着深遠的影響。這時候既失去了台灣,也未能奪得澳門的荷蘭人,面對着渴望已久的中國貿易巿場又會何去何從呢?

儘管荷蘭人在一六二四年入據台灣,但他們在中國東南沿海的貿易仍然受制於盤踞在此區域以鄭芝龍為首的中間商人。隨着一六四四年滿清入關定鼎中原,並陸續掃平南明勢力,荷蘭東印度公司有意在此時與滿清這個新生的皇朝進行接觸,於是在一六五五年首次派遣使團覲見順治皇帝,當時的使團從巴達維亞出發,掠過他們曾想佔據的澳門,經廣州前往北京。然而清廷只視他們為前來朝貢的“小弟”而不是來“談生意” ”的朋友,僅給予荷蘭八年入朝一次的待遇,荷蘭人對此是否滿意已不言而喻。

到了一六六二年,鄭成功攻佔台灣,這不僅使荷蘭人失去這處位於中國東南沿海的據點,更意味着失去了這一個能獲得盛產金銀和蔗糖的地方。而鄭氏則得到了一處反清的根據地,成為清廷的大患。正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荷蘭人為了報台灣之仇卻無力為之,便急於與清廷接洽,意圖組成聯軍攻打台灣鄭氏,並藉此拉攏清廷希望能取得直接貿易的機會。於是在一六六三和一六六六年再次出使清廷,卻最終一無所獲。

與此同時,清廷為了防犯台灣鄭氏,實行嚴厲的遷海令。儘管經過了一番周折使澳門葡人免於遷離,但是海上貿易卻大受影響。而當時曾為爭奪利益而大打出手的葡荷兩國已簽訂協議結束敵對的行動,加上失去了據點的荷蘭人無法在中國巿場取得貨品,在這樣的背景下為處於困難時期的澳門帶來一點機遇,自十七世紀六十年代中期開始澳門每年至少派一艘商船往返巴達維亞進行貿易。 隨着一六八三年清廷成功收復台灣,清康熙帝在一六八四年頒佈詔諭:“始開江、浙、閩、廣海禁,於雲台、寧波、漳州、澳門設四海關”。一六八五年,清廷議准,“荷蘭國進貢之期,原定八年一次,今該國王感被皇仁,更請定期,應五年一次。更於一七二七年後,荷蘭正式獲准在廣州設立經常性的貿易商館,專營茶葉、絲綢、瓷器等外銷的貨物,自此期待多年的荷蘭人終於得嘗所願了。

梓峻

圖一  《荷使初訪中國記》中的廣州城插畫  (網絡圖片)
圖二  《荷使初訪中國記》中的北京紫禁城插畫(網絡圖片)